經(jīng)江西省采購辦批準(2009)部門183號文件,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就交通標志(國產(chǎn)產(chǎn)品)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活動,歡迎合格供應商參加投標活動.
包號 |
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 |
技術參數(shù) |
數(shù)量 |
01. |
9B183001 |
信號燈組套 信號機 |
詳見標書 |
信號燈組套 25套信號機6臺 |
02. |
9B183001 |
標志路牌 |
詳見標書 |
27套 |
9B183001 |
禁止鳴放喇叭交通標志 |
詳見標書 |
17套 |
投標人資格要求:
(1)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
(2)制造商或經(jīng)銷商注冊資金30萬元人民幣以上,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標的貨物和服務,經(jīng)營績效良好;
(3)制造商或者有制造商授權書者方有資格參與投標;
(4)有意向的合格供應商可從2009年05月08日到2009年05月14日起每天(節(jié)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時間)在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三部購買投標文件。本投標文件01包每套售價200元人民幣,02包每套售價為4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郵購須另加50元人民幣);
(5)投標保證金應于2009年05月14日9:00―16:00時(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一部(投標保證金不接受個人名義匯款到我公司)。
(6)投標文件應在2009年 05 月15 日上午15:00~15:30 (北京時間)送至開標地點,逾期到達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7)開標時間:2009年 05月15日上午15:30(北京時間)。
(8)開標地點: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一樓開標大廳,屆時請參加的投標單位必須派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9)購買標書時需提供以下相關資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一)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招標機構: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行青湖支行
帳 號:729000743708091001
聯(lián) 系 人:張俊
電 話:0791-8194897 13767139296
傳 真:0791-8194861
郵 編:330096
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08號